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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荣书记在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
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王荣
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,创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,其量化的指标体系既包括人文、资源、环境等领域,又包括经济发展、城市建设、民主法制、社会事业、人民生活等方面;既包括城市的现实实力,又包括城市的发展潜能,是对申报城市发展环境和综合实力的大检阅。近年来,苏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、新型工业化、经济国际化、城乡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,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,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,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相得益彰,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和谐共赢,人民生活与社会面貌日新月异,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实现了新的跨越。1999年苏州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,2002年所辖5市全部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,初步形成了全国首个“文明城市群”板块,2005年苏州又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,张家港市进入了全国文明城市行列。这些成绩的取得,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当前,苏州正致力于攀登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高峰,在新的历史阶段,苏州要使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继续走在全国前列,就必须牢固树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,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每一项决策、每一项工作、每一个具体的工作环节中,落实到苏州“两个率先”发展的方方面面,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中打造城市新形象。目前,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,时间紧、要求高、任务重。从现在起,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动员,积极行动起来,全面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。
一、加快提高市民素质,着力解决文明言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举目瞩目的北京奥运会还有两个多月就要开幕了,苏州是国际著名旅游城市,奥运会期间,来自世界各地的嘉宾朋友将与广大市民有直接的接触,从这个意义上讲,每一个市民都是奥运会的东道主,每一个市民都代表着苏州形象、中国形象。为此,要注重在全体市民中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扎实有效地推进以“做可爱的苏州人”为主题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,在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面前展现苏州人健康向上、热情友好、文明高雅的精神风貌。发动企业职工、社区群众和新社会阶层市民等不同人群遵守文明公约,鼓励市民群众自我教育、自我约束、自我提高。加强对未成年人、外来务工人员、城镇新居民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行为规范教育,引导他们感受文明、融入文明,引导他们从自身做起,从细微处做起,摒弃随地吐痰、乱穿马路、语言粗俗等有悖文明、有害健康、有损形象的不良陋习,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。
二、加快改善城市面貌,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历史文化传统是城市文明之魂。文明城市的环境面貌要凸现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文化特色。在创建过程中,要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,保护和挖掘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,再现历史街区、优秀历史建筑的风貌。要按照硬化、净化、绿化、美化、亮化的标准,加强对城市出入口、集贸市场、旅游景点、体育场馆、广场公园、沿街建筑、交通干道、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治。加强对市容市貌的长效管理,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,切实解决乱倒垃圾、乱贴广告、乱建房屋、乱停车辆、乱设摊点等脏乱差问题。加强环境保护,增加人均绿地面积,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,强化大气、噪声、烟尘的监管,提高城市的人居质量,将城市建设成为树绿、山青、水碧、天蓝的美好家园。
三、加快提升服务水平,着力解决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对城市文明程度的感受,很重要的一部分来源于“窗口”行业和单位的服务水平。全市各行各业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服务,工商、税务、银行、电信、供电、邮政、燃气、自来水、车站、码头、宾馆饭店、风景旅游区、医院、出租车等基层营业窗口要完善服务标准、服务内容、服务程序,将优质规范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、每个岗位。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,努力打造一批人性化、亲情化、个性化的服务品牌,扩大社会影响,塑造行业形象。特别要注意不能出现有重大影响的问题,在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方面,要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卫生事故;文化消费市场要加大管理力度,确保文化消费市场的规范和繁荣;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,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,杜绝特大事故发生。
四、加快完善城市功能,着力解决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完备的城市功能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。当前,一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正在集中建设,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。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,深入推进“文明交通工程”。一方面,着力优化路网结构,改造交通节点,显著提升城市的交通通行能力;另一方面,坚持智能化、集约化的交通管理模式,与时俱进地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,提高市民对交通管理的满意率。坚持教育和管理处罚并重的原则,引导车辆、行人遵守交通规则。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,积极维护路口、站点的良好秩序,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综合保障能力。
五、加快形成创建合力,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是展示新时期苏州风采的重要机遇。各级党委政府要团结带领广大群众群策群力、争先创优,切实形成全市上下共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局面。市创建工作指挥部要牵头总抓,市创建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责,认真搞好联络协调和督促检查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方案和职能分工,逐级落实创建责任。对各项工作能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,给予表彰奖励。对推诿扯皮、工作不力、影响创建整体进度的,要通报批评,责令整改。整改不力或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后果的,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报纸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与社区宣传服务栏要多管齐下,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、目标任务、实施细则和对市民的具体要求,大力宣传市委、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,努力形成宣传的整体声势,提高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,增强群众参与创建的自觉性,在全市营造“人人有责,个个参与”的浓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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